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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解忧解难 不分案件“大”和“小”

发布时间:2023-09-22 11:21:16


“感谢法院为我维护合法权益,让我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当事人张某某感慨道。


案情回顾



张某某系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居民,在拼多多平台经营开设店铺,宝清县居民王某在2023年6月17日通过拼多多平台在张某某的店铺购买了1250克蔬菜种子,2023年7月5日王某申请了退款退货,退款成功后,张某实际收到退货种子880克,比发货时少了370克,张某多次向王某索要未果,诉至法院寻求帮助。


宝清县人民法院夹信子法庭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与原告进行沟通了解案情,考虑到案件标的额不大且原告在江苏省居住,来回费用问题会增加当事人诉累,决定采用“调解员+法官联动”诉前调解模式开展工作。法官指导调解员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多次联系王某深入分析诉讼风险及法律后果,反复进行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王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了张某某相应的货款。

“诉前调解”有着低成本、高效率、灵活性、便捷化、权威性等特点,是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宝清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延伸拓展司法服务职能,多种方式开展诉前调解,以更高水平、更高效率、更高质效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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