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2022年度上半年刑事审判工作会议,通报了上半年全市法院刑事审判质效工作情况,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青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扎实开展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宝清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暨少年法庭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判后延伸工作,落实回访帮教举措,帮助犯罪的未成年人真正认识错误并予以引导、矫正,预防和减少重复犯罪,让迷途少年顺利回归社会,于7月13日联合宝清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开展“未”你而来——未成年人帮教回访活动。
2021年4月,二名未成年被告人因法律意识淡薄、自我约束力弱,一时冲动故意伤害他人,触犯法律。二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监护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在法庭审理阶段,他们真心认罪悔罪,我院对二人判处刑罚并宣告缓刑。目前,二人正在接受社区矫正。虽然案件已经审结,但他们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如何,日常生活状态又是怎样的,一直牵挂着法官、检察官的心。
上门回访中,法官、检察官与二人面对面谈心谈话,详细询问他们的学习、生活、思想情况,以及在缓刑考验期间遵守规定情况,鼓励他们要珍惜机会、认真改造,积极主动地学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争取为家庭、为社会多做贡献。法官、检察官的亲切关怀和谆谆教导让二人深受感动,他们表示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反思,心态和思想上有了很大变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非常后悔,今后一定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改造,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回访交流中法官、检察官还引导监护人要反思对孩子的教育方式,探讨如何与孩子进行有效正确的沟通。
为了让二人在服刑后能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消除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产生的标签效应,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保障他们能够顺利“无痕”回归社会,重回正轨,我院刑事审判庭暨少年法庭依法对他们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在卷宗封面加盖“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卷宗”印章,并依法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送达《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形成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合力。
真情化雨,润物无声。下一步,宝清县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全市法院2022年度上半年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审判实际,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上多点发力,彰显刑事审判的力度与温度,兼顾惩恶与普法,营造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