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申请执行人佟某的丈夫专程来到宝清县人民法院,为执行局法官曲贵臣、法警白浩送来一面印有:“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表达对宝清县法院高效执行的感谢。申请执行人佟某的丈夫感激地说:“谢谢法院帮我们家追回了全部的欠款,谢谢咱们人民法院,谢谢咱们的法官”。
佟某诉项某某、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宝清县人民法院判决后,项某某、吴某未履行还款义务,佟某依法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项某某、吴某在接到执行通知书之后,仍旧未履行还款义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冻结了项某某名下在中国建设银行的工资收入账户,并对二被执行人发布了限制消费令,限制其乘坐高铁、飞机等出行、高消费行为。迫于执行阶段强制措施的压力,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请求法院主持双方进行执行调解。在执行员主持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现已全部履行完毕。
宝清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切实推进“执行不求人”,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执行手段和惩戒措施,全面使用财产网络查控及网络询价、拍卖系统,着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