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通知,经院党组会研究决定,我院于2020年4月7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提前对办公场所及公共区域进行通风、消杀工作;彻底清理卫生死角,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早上7点整,院防疫领导办公室的干警已经在一楼做好了扫码、测温、登记的准备,全院干警陆陆续续接受体温检测。各部门在领取一次性手套、口罩、免洗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后有序开工。

我院严把安检关口防控,上午8点30分,党组书记、院长柳长军到安检大厅进行防控检查,再三叮嘱警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划定的等候区域,在安检大厅对进院人员进行安检登记、落实询问外出史,落实“扫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三项措施。对不配合安检和疫情防控措施人员禁止入内,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的,禁止入内并按疫情防控流程及时上报。对进院立案群众实行发号入内,每人1号,每次2人,循环入内。
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来院信访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暂不进院接待,遇特殊情况由院信访办联系、接待。派出法庭参照执行。
正式复工第一天,宝清县人民法院立足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和审判执行职能,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情怀和为人民群众负责的担当,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着自身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