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0月14日起,黑龙江全省法院均开通了跨域功能。跨域立案是指当事人或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就近选择黑龙江省内任一中级、基层法院作为协助法院,由法院跨域立案工作人员帮助通过黑龙江移动微法院的跨域立案栏目,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及相关材料,管辖法院依法审核后予以登记立案的工作机制。
10月15日下午,当事人付某诉被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将起诉材料提交到绥化庆安县人民法院,经庆安县法院工作人员审查认为我院有管辖权,绥化庆安县法院随即联系我院跨域立案负责人,经沟通后将该案件推送至我院,我院跨域立案负责人审查后依法进行了当场登记立案,随后将案件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单等文书邮寄给当事人付某,而庆安县法院在同时也将付某提交的书面材料邮寄给我院.此次跨域立案经庆安县法院作为协作法院,宝清县法院作为管辖法院,经两院互相配合,仅用时6分钟即完成了远在几百公里外的付某立案申请。
10月16日上午,当事人周某在看到黑龙江高院宣传的跨域立案,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带着民事起诉状等材料来到自己家门口的宝清县法院申请跨域立案,我院跨域立案负责人当即与所管辖佳木斯前进区法院电话沟通后现场登录“黑龙江移动微法院”为其申请跨域立案,当事人目睹了整个操作过程。7分钟后前进区法院看到立案信息及时反馈给我院,此案申请跨域立案成功。当事人周某感慨“有了跨域立案,真是省时省力又省钱!”
现黑龙江各中级、基层法院均已设立跨域立案专门窗口,当事人就近选择中级或基层法院为其提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的,该法院作为协作法院将代为收取登记立案所需的立案材料,指导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法律文书,通过移动微法院的“跨域立案”模块,将立案材料电子版及时推送给异地的管辖法院。
管辖法院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登记立案,并通过电子或邮寄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交费通知书等文书;当事人提交材料不全的,及时告知补正。
跨域立案的推出,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用实际行动进一步践行“打官司不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