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法院在工作中坚持贯彻群众路线,创造性的运用巡回审判制度,成功调处一起矛盾比较突出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李某与王某系邻居,房屋及院落之间以木栅栏为界,近年栅栏年久失修,王某对原始栅栏进行拆除并修筑砖墙。李某以王某修筑砖墙不是原始界限为由,要求王某予以拆除。审判人员到现场堪查,李某与王某对土地界限问题各执一词,情绪激动、互相辱骂。经过开庭及庭后多次调解无果。审判人员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密切联系群众,决定将此案在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许多关心此事的人及当事人的亲友均到庭旁听。后原、被告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在村领导及旁听人员的劝说下,当事人的让步成为自身发扬风格的体现,成功的达成了调解意见,双方握手言和。李某感叹的说:“法院促成我们和解,真正的打开了我们的心结,多年邻里相处和睦,现在为此事争辩不休,实在不值得,感谢大家的关心和帮助”。
宝清法院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充分体现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树立了良好的人民法院及法官形象,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