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廉政建设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宝清县法院向终本案件当事人讲解 如何正确区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

发布时间:2018-06-15 16:56:58




    为使执行案件当事人能正确区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2018年6月15日下午,宝清县法院邀请10名重点案件终结本次程序案件申请人,由李延军局长详细讲解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二者的区别。  

   “执行难,是指判决以后被执行人有财产、有履行能力,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执行不了的情形,例如被执行人千方百计逃避隐匿财产,导致法院查控困难,或者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难以找到,或者有关部门不配合,导致执行工作难以顺利展开等等”;“执行不能,是指法院已最大限度利用已有的资源进行查控,并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逐步限制被执行人活动的空间等措施,案件仍然执行无果……。”李延军局长这样向当事人讲解道,并向与会人员讲解了法院执行干警工作状况,通报了法院“雷霆行动”进展情况。且郑重承诺法院全体干警定会以战必胜、攻必取的决胜信心,以背水一战、务求全胜的精神状态,克服松懈厌战情绪,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课后,大家纷纷表示,法院执行干警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以前存在“执行万能,只要向法院申请执行了,就可以顺利按程序拿回被借走或拖欠的钱”的误区,通过本次讲解深入理解了“执行难”与 “执行不能”的区别,今后会积极配合支持法院工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