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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人民法院携手县妇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县教育局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8-05-31 15:47:57


宝清县人民法院在始终关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化和优先保护原则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方法。

2018年5月31日,辖区内一位母亲报案称自己的儿子离异后不让未成年的两名孙女上学。得知情况后,宝清县人民法院携手县妇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第一时间赶到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经了解,这位母亲领取了儿子和两名未成年孙女的土地补偿款,儿子索要未果后,才以不让两名孙女上学相要挟,从而引起了这起纠纷,如果不能及时化解事态会进一步恶化。

宝清县人民法院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从法理和情理两个方面分别对母亲和儿子进行劝解。通过耐心的聆听、入情入理的分析,使母亲和儿子就土地补偿款的存取达成了一致,儿子当即表示会送自己的两名女儿上学,矛盾最终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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