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拟推荐:陶士明参加全省法院调解能手评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简要事迹
联系地址:宝清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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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2日
陶士明同志先进事迹
陶士明,男,1971年9月2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宝清县人民法院夹信子人民法庭副庭长,曾获县级法院先进个人、市级法院调解能手。2017年度共受理各类案件498件,审结494件,结案率99%,调撤率88.8%,本院年度综合测评排序第一名。
该同志在政治和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爱党爱国,深入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所作的报告,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以正确、坚定的政治立场指导审判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的能力,以本职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该同志始终严格依法规范办案,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审判宗旨,让法律为人民、为正义服务,让失信悖理的行为止步。该同志在审判的各个环节落实调解理念,采取各种利民、便民举措,改变只注重法律法规的框框,将工作重点放在从道德、情感的层面缩小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打破人与人之间怀疑、猜忌的坚冰,树立诚信与正义的审判理念,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同志自1996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至今的二十几年来,经受住了各种人与事的考验,顶着不被亲友理解、甚至被他人排斥、耻笑等各种压力,坚决杜绝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悍卫人民法官公平正义、清正廉明的精神风貌和职业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