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的心得体会
刘大伟 宝清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2016年我从县人大常委会上接过人民陪审员的任命书时,我的心情非常激动,感激万分。回顾一年多的陪审工作,我担负了属于法官的光荣而神圣的职责,作为一名陪审员,代表人民参与法庭的审判工作,我感动光荣和自豪,同时,它又是一份责任,人民把权利交给我行使,我就不能辜负人民的期望,就要向人民负责。
作为陪审员参加陪审是必须履行的职责、义务,每当我在接到法院的参加开庭通知后,我都调整安排好自己的其他工作,及时抽出时间参加庭审,结合自身特点做好陪审员工作,要热情参与,保持高度的“耐心、爱心、公心”客观、理性的对待每个人及案件。
在每一次参与案件审理后,我都进行总结、反思,举一反三。有些案件使人匹配,引人深思,从中学到的不仅仅是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更重要的是学到了为人处事的原则和做人的基本道理。我每出一次庭总会有新的收获,这种收获不是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也是用金钱买不到的。我把审判庭视为法制和道德教育的课堂,反思过去工作,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
我每当看到法官佩戴的法徽时,就会想到这不仅是法官的标志,也是人民法院的标志,体现着人民法官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法徽上的那架天平深刻的喻义着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是审判工作原则,在有人民陪审员参与的具体案件庭审时,我更关注案件当事人在法律这架天平下的平衡情况,看庭审时法官是否抓住矛盾的焦点和关键展开审理,是否充分发挥合议庭全体成员的集体智慧和法官才能,分析法官如何对各类案件的性质、争议焦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和是非责任界限予以分析判断,看是否正确适用法律,对案件作出公正及时裁判。并在庭审中认真听取案情,记录要点,作出判断。对法庭审理过程中遗漏调查的问题或自己认为需要调查的问题告知庭审法官进行核实,当好法官助手,防止“陪而不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我的理解法律天平的平衡也是相对的,在具体的案件中,没有绝对的让当事人各方都满意的,但绝对不能显失公平。
作为“人民陪审员”,我真的是从心里喜欢这份工作,在这一年多陪审经历中的收获是我无形的财富,使我受益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