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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话陪审

发布时间:2017-09-28 21:47:20



                              人民法院话陪审

                   宝清县青原镇中心学校退休教师   袁淑香

                        宝清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我是宝清县青原镇中心学校的一名退休教师,我叫袁淑香,现任宝清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两年之前,很荣幸地我被宝清县人民法院聘任为人民陪审员。这是国家对我的信任、也是人民对我的重托。成为人民陪审员的那一刻,我深知肩上的份量,它既是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又是具有挑战性的工作。两年来,我参与了上百宗案件的审理,接触到各种形形色色的案例,确实收获不小,感慨不少,下面就陪审工作着重谈一下体会。

    一、做个合格的人民陪审员,首先要懂得法律常识和要有文化素质。

    我认为知识是人类社会认识世界的成果和智慧的结晶,只有掌握知识才能认识世界,掌握法律才能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做个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再者来说如人民陪审员,缺乏法律知识和文化素质太低,那么怎么面对法官及律师的法言法语,对法言法语都难以理解,又怎么能去庭审和审理各种案件和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呢?

    因我深知干工作光靠热情和信心是不够的,必须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陪审工作实践经验,也就是说人民陪审员既要懂得法律法规常识,又要掌握陪审的技能和技巧,两者兼顾才能胜任陪审工作。否则会导致审判效率不高,严重影响宪法的实施和司法工作的进展,可能还会左右法官的正确思维,这将不利于司法工作的公平、公正及公开的宗旨,为了适应陪审工作,我认真学习有关陪审工作书籍,如《人民陪审员工作手册》和《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等。利用闲暇时上网,从网络浏览和查阅各种类型案例资料及案件评论和案件法规与与开庭案件对号入座。

    我是年近七旬的老人,但我总觉得没有那么大,干起工作来有一种不服输、不服气、不服老的心,我非常珍惜每一次的陪审机会。如每次开庭,我都是提前十五至二十分钟到庭,并认真查看案由,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笔记,,庭审后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审判能力。并在庭审中积极发言,而且还能把握好对审理案情的尺度和角度,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错误作法。

    二、针对调解,我起到了人民陪审员与公民及法院之间纽带和桥梁作用。如涉民间借贷案:被告王某以投资收粮急需用钱为由,向原告李某借三十万元钱,因原告儿子结婚需用钱,原告让被告还钱,两人发生矛盾,两家吵得不可开交,在庭审中矛盾更加升级,于是审判长向王某进一步了解的案情,认真阅卷,进行了询问被告:“你借王某钱了吗?”“借了。”“打欠条了吗?”“打条了。”“欠条上,是你签的字吗?”“是。”我说:“自古以来,欠钱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再说欠条就是证据,在事实面前你还有什么好抵赖的,当时借你钱时是朋友,难到叫你还钱时就变成了仇人,有你这样为人处事的吗?”法官讲法理,我讲情理,我们相互配合,用情理、法理相结合的方法,纷息解事,终于化解矛盾。在事实面前,被告低下了头,认了错,答应三个月后保证还钱,两人又合好如初了。通过此案的陪审,我充分的感受到了一名人民陪审员的重要性。

    我不是专职从事审判工作,没有专业训练过,在调解时,我的语言不同于法官的法律语言较多,而我完全是民间语言,当事人更易听懂、接受,更不像法官限于角色,受身份的限制,有些话不能说,不敢说,不便说,因为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熟知社情民意,与当事人更有亲合力,更贴近民众生活,因此我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的原因,拉近了当事人与法院的距离,增强当事人对法律的认识和了解,从而提高了案件的调解率和撤诉率,以和平友好的方式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我们能对案件作出准确的判断,才能使司法正义与良知融为一体,起到了人民陪审员与法院及公民的纽带与桥梁作用。

    三、还原事实真相,最大化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曾记的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被告李某,她利用性别和能说会道的优势,来诈骗邻居张某男,以介绍女朋友(对象)和办理楼照等为名,骗取三万元之余。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被告律师强词夺理辩解被告为行为诈骗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是诈骗,被告也只承认收钱了,不承认犯罪等,在庭审辩论阶段,原告律师与被告及律师唇腔舌战,各有其词,被告避重拣轻不说主题,再不说记不清了。就在此时,一身正气热情洋溢的李法官,苦口婆心地向被告宣传讲解法律条规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方针政策,我看到当时被告的那副模样,既可恨,又觉得可怜,可恨的是“行为可恶”……可怜的是她太年轻……当时我询问被告:“你以什么理由收原告的钱,“以介绍对象为由”你收原告的钱是事实吗?” “是事实!”“收办楼照钱了吗?”“收了。”“给办楼照了吗?”“没有。”“给原告介绍对象了吗?”“没有。”“向原告要三金的钱,给女方了吗?”“没有。”“收的钱给原告打条了吗?”“没有。”“那你收了钱是事实,又没给人家办事,反而,原告有给你汇款的凭条,这就是原告的证据。”“被告你收了原告的钱,又是事实,请问被告和被告律师,难道这不是诈骗行为又是什么?”经过再三辩解及法官向被告宣传讲解法律条款,律师被告脸红了,无言以对。最后被告流下悔恨的泪水,说:“我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孩子,也让法官和人民陪审员费心了,以后决不再做损人利己的事,一定要抛弃不良习惯,安分守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于是向原告说了声“对不起”。待案件经合议庭审理终结后,做出判决,被告行为构成了诈骗罪,事实充分,证据确凿,判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这次庭审让我体会到作为陪审员,我们在陪审案件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最大化的还原事实真相,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参与上百次庭审和审理案件,我的心难以平静,深深体会到很多公民“遵纪守法”的字样在某些人的脑海里,荡然无存,这就足以说明我国的法律部门及政府部门任重而道远。更使我真正懂得:1无论办什么案件,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以合情合理为前提,抛开个人感情,去掉私情,保持冷静的态度去伪存真,挡得住金钱的诱惑,经得起利益的考验,就一定能战胜各种疑难案件。2要依法治国,更要以宪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道理,更使我深刻认识到宪法不仅是众中之法,更是治国的根本大法。因此,宪法是我国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和不容置疑的权威和尊严。3对犯罪嫌疑人也要以亲情的目光去抚慰,以一颗君子善良的胸怀去关爱和宽容接纳他们,以真诚的心去帮助他,改造他们不良思想与恶习,用遵纪守法的法规来教育他们,使当事人感受到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的真情实意和人间正道是沧桑的含义。

    要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我深感自己的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业务能力及文化素质还需进一步加强,还要刻苦钻研法律知识,虚心向有陪审实践经验同志学习,采取他们诤言良策来弥补自身能力的不足。通过零距离的接触各类案例,使我深有感触是:无论遇到什么案例都需要:

     一、首先要有真情态度,爱的语言,既要讲究调解艺术,又要灵活地把据调解时机和注意语言的尺度和角度。

    二、赢得信任,耐心倾听。

    三、要有预案,事先想好。

    四、鼓励陈述。

    回顾我在两年多来陪审工作,确实学到了一些法律知识和一些部分的陪审技能及陪审实践经验,也锻炼了自己的工作能力,但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如人生阅历和社会实践,及陪审的技能、技巧、经验不足,法律常识掌握太少,还缺乏法律常识和审理知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的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努力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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