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法院即将发布“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12 17:01:14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
打击被执行人逃避债务的行为
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利益
宝清法院决定执行悬赏公告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最近推出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中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
“悬赏公告”,俗话称就是“悬赏寻找被‘老赖’藏起来的财产”。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打击逃避债务的行为,借助广大群众丰富的信息源,最大化的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悬赏公告”在其他省市试运行期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和效果,让部分当事人拿到了该拿到的欠款、欠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宝清法院将积极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加强社会诚信机制建设,通过采取“悬赏执行”等方法,鼓励、发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执行,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让“老赖”无心可安、无钱可赚、无福可享、无路可逃。
敬请大家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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