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李艳丽
发布时间:2017-02-24 15:30:02
李艳丽,女,197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该同志自来到宝清法院以来,工作业绩突出,先后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干警、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龙江最美法官提名奖、黑龙江省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法院系统司法统计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被授予“宝清最美新女性”、“ 最美宝清人”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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