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年来,他始终坚守在民事审判一线,用实际行动探索着法的精神与真谛,用辛勤跋涉践行着自己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他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他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
他说,老百姓的事就是咱自己的事,一定要办好,让群众满意!
他,就是宝清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希刚。
日前,宝清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殊荣。该法院院长于夫鑫感慨地说:“这要感谢我们的刘希刚院长啊,他功不可没!”
勇挑重担 不畏艰难
1991年,由于案件积压,院内急需重新安排一名干警到青原法庭主持工作,但由于基层法庭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条件艰苦,当时的田明远院长征求了几名条件比较适合的干警的意见,都被婉言拒绝了。得知这一情况后,29岁的刘希刚主动请缨,无条件地要求到那里工作。
告别了仍在襁褓中的女儿和理解支持自己的妻子,刘希刚踏上了充满挑战的征程。
青原法庭的的办公室是借用辖区政府的两间不足30平方米、透风漏雨的土坯房,仅有的两套桌椅也已经破旧不堪,而所谓的宿舍就是一铺大炕,没有办公用车……
面对困难,他没有退缩。没有公车,他就骑来了家里仅有的一辆自行车,除了在庭里接待当事人和处理案件外,其余的时间便骑上自行车走村串户,亲自到田间地头,调解纠纷、化解矛盾,饿了就吃上一口面包、渴了就喝上一口自备的凉开水,一年365天,几乎360天都坚持在自己的岗位上,他用真诚和执着让法治的春风吹暖人心。这一干就是10年。
在刘希刚的努力下,10年后的青原法庭搬进了宽敞的楼房,有了自己的办公用车、宿舍和食堂,连续7年无上诉案件、无更审改判案件,开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工作局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庭。
刘希刚成为青原镇家喻户晓的、人们心目中的“父母官”。
辩法析理 胜败皆服
刘希刚认为,法律的作用不仅仅是规范和制裁,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确定公正的标尺,彻底地化解矛盾,唯有这样,才能最终实现和谐社会。因此,他把目标和使命又向前推进了一步,力争做到“辩法析理、胜败皆服”。
他所审结的民商事案件近4000件,无1件因处理不当引发突发性事件,绝大部分纠纷都在他高超的审判技巧和缜密的逻辑思维下定纷止争,坚决果断的决策、耐心细致的工作和准确无误的法律适用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刘某某等四人诉张某某债务纠纷一案,仅从原告提供的证据来看,是一起很简单的债务纠纷,但这起债务纠纷的起因却不简单。被告承包了郭某发包的几亩耕地,就在这块地苗齐秧壮时,四原告找到被告,称这块地是村里分给他们几户的新生儿口粮地,让被告交出耕地或是交纳承包费,否则就要将青苗毁掉。无奈之下,被告给四原告出具了一份3000元的欠据。事实上,这块地的确是村民委员会分给四原告新生儿的土地,发包人郭某无权发包。四原告因此找被告索要耕地,被告承包一块土地要付出两份钱,他自然不情愿交出耕地,更不情愿给付欠据载明的款项。因此,四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本案的事实很清楚,双方不能达成调解意见,判决结案无可厚非。但如何让败诉的被告服判息诉是接下来的一项重要工作。
刘希刚副院长常说的一句话是“原、被告双方各有各的难处,他们把最后的希望都寄托在法律上,如果就案办案,非但矛盾不能化解,甚至会动摇他们对法律的信心。”经过认真的思考之后,他把借助村民委员会的力量作为案件的突破点,在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向双方当事人辩法析理的同时,经多次与村、镇领导沟通,取得了当地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扣留郭某在政府的应得收入将争议地块的承包费返给被告。
这一系列举动,使被告深深地意识到自己败诉与承包土地时的疏忽有直接关系,法律在保护四原告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给了自己一个公道,并当即将钱交到了法庭,请求法庭转给四原告,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类似的案例枚不胜举,刘希刚副院长对“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诠释恰如其分地解答了在建设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法官如何与时俱进,如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要求、新期待,如何更好地为人民司法的课题。
铁面无私 大爱真情
多年来,亲戚、朋友托人找关系的不少,送钱求情的不少,但刘希刚从未放弃原则,坚持不吃当事人一顿饭、不拿当事人一分钱,也正是这种严谨的工作作风铸就了他严谨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熟悉他的人都说:“有理不用找他,无理找他也没用。”他所做的一切是为自己负责,但更是对党和人民负责,他以自己对公平公正的捍卫体现着对人民的大爱。
于某某诉某出租车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庭审结束后,于某某就托刘希刚的同学给他送来了2000元钱,请他在计算赔偿金额时能够倾斜一下,但在他的字典里“原则”二字具有着超乎寻常的份量,于某某的“心意”被他严辞拒绝了,判决书送达后,于某某还在为此事耿耿于怀。
案结情未了。如果赔偿款不能及时到位,会给于某某家庭带来更大的困难。于是,刘希刚准备好米面和生活用品,带上干警一同看望于某某。走访中了解到,出租车公司当时根本没有赔偿能力,于某某受伤后的生活十分困难。刘希刚看在眼里,急在心上。
回到院里后,经请示领导,成立了专案组,经过全面搜集得知3天内所有的出租车业主都要向这家出租车公司交纳燃油附加费,而且这笔款一旦被出租车公司收取就存在立即被转移的危险。在他的带领下,专案组全体成员第一时间赶到出租车公司,有效控制了整个局面,为于某某讨回了20余万元赔偿款。
拿到赔偿款的于某某感动得热泪盈眶,也理解了刘希刚的“无情”,对刘希刚的公正负责的司法态度赞不绝口。
铁肩担道义,忠诚铸公平。刘希刚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公平正义,他把自己的理想、信念、青春、才智毫无保留地奉献给庄严的审判事业,他以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谱写了一曲又一曲华美的乐章,为辖区百姓撑起了一片法治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