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廉政建设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悬赏公告】宝清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杨毅)

发布时间:2025-12-12 11:07:57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崔某琴与被执行人杨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杨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根据申请执行人崔某琴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杨毅的财产下落实行公开悬赏举报,并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杨毅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日期:1989年2月12日

身份证号码:23052319890212****

(二)执行标的

执行标的本金50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等相关费用。

(三)悬赏金额及条件

1.悬赏金额: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悬赏金。

2.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应为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债权等。

(四)举报方式

 举报人应通过以下方式向本院进行举报:

1.联系方式:刘法官     0469-5436407

2.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宝清县中央大街西侧宝清县人民法院

(五)特别声明

1.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两人以上举报人就同一线索举报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且符合条件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3.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4.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