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暨人民陪审员座谈交流活动 发布时间:2025-04-29 14:26:15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七周年之际,宝清县人民法院邀请部分人民陪审员参加我院组织开展的公众开放日暨人民陪审员座谈交流活动,“沉浸式”感受司法温度,共话司法民主建设。
活动伊始,人民陪审员们在讲解员的引导下,依次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文化长廊等场所。在诉讼服务中心,讲解员详细介绍了立案流程、多元解纷机制以及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并现场演示了“跨域立案”“云上法庭”等便民举措;在文化长廊,陪审员们不时驻足观看,交流讨论,在感受法治文化魅力的同时,也对司法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参观结束后,宝清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人民陪审员座谈交流会。会上,民一庭庭长高秀梅对人民陪审员长期以来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并向大家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重点介绍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随后,与会人民陪审员围绕自身履职经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法院工作的建议等方面展开热烈讨论。
第一次参加人民陪审工作是以组织推荐的方式选任,五年转瞬即逝,2023年我通过个人申请的方式再次成为宝清县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在陪审过程中,我对法律有了更多的了解,也对法官的工作有了更多的了解。作为一名文艺工作者,在之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我将更多的通过文艺作品去宣传法律法规,呼吁大家一起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希望法院以后可以更多的举办公众开放日等活动,让大家可以走近法院,了解法院工作。
在任人民陪审员前,我阅读一些宣传文章时常常无法理解其中法官“5+2”、“白+黑”的工作状态。2023年我申请加入了宝清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队伍。第一次参加庭审时,我望着足有半米高的卷宗,突然理解了法官的工作,感受到了法官“舍小家、为大家”的情怀。任人民陪审员后,我也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最有感触也最想提出与大家共同学习的,是我们负有保守审判秘密的义务,不得向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案件审理情况。
刚任人民陪审员时,我以为只是简单的参与庭审就可以,后来通过法院的培训和自学,我了解到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之后我认真聆听每一次庭审,学习到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法律思维方式。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可以参与到庭审和案件的讨论,我感觉非常自豪和荣幸。今后,我会以更加专业的态度参与到案件的审理过程中。
报名参选人民陪审员时我正处于孕晚期,身体的种种不便让我对成功当选不抱太大希望。当得知自己真的成为人民陪审员的那一刻,我很兴奋也很期待。每一场庭审对我来说都是一次宝贵的学习经历,为我扫除了很多法律知识的盲点,也让我对法律的适用场景和实际运用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在担任人民陪审员的这段时间里,我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价值得到了多方面的体现,这份工作带给我的意义早已超越了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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