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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调解化纠纷,司法为民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3-12-22 16:22:53


感谢你们上门为我解决困难,没想到官司还能这样打……”近日,宝清县法院万金山法庭为年迈且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温情。
原告许某与被告刘某系朋友关系,20144月本案三位被告刘某、赵某、郑某共同向许某借款60000元,用于郑某生意周转,三位被告为许某出具借据一份,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月利息2分,借款到期后刘某曾陆续向许某偿还利息,2019年后剩余本金利息一直未进行偿还,为此许某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与三名被告联系过程中发现刘某已经七十多岁且行动不便,无法到庭应诉。为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尽早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上门了解情况,并在刘某家征得各方同意后现场开展调解工作。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当事人阐述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通过耐心引导,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案得以圆满化解。刘某对于法官照顾其身体不便,主动上门调解的举动表示真诚感谢,并为法院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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