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执行部门财产查控、处置质效、依法保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宝清法院执行局设立财产线索接转中心,负责登记受理申请人或案外人提供的财产线索。
申请执行人或案外人可通过现场提交书面材料、电话、邮寄等方式向执行案件财产线索中心提交财产线索,财产线索将及时移交承办法官核查处理。
现场接待:宝清法院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接转中心
专线电话:0469-5436320
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期间 8:30--11:00
14:00--17:00
材料邮寄:黑龙江省宝清县中央大街西段一中对过
宝清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接转中心收
邮箱:bqxfyzxj@163.com
财产线索应明确所有人、财产类型、财产具体位置等详细信息以及所有人的关系,例:不动产应明确所有权、坐落位置、不动产权证号(预售房屋提供预售合同编号)、登记机关以及财产所有权与被执行人的关系等;车辆应明确所有权人、车牌号码、车辆型号以及下落;银行存款应明确对应户名、账号及开户行信息。其他类型的财产线索应尽可能明确具体,以便法官及时核查处置。